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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沈阳青年教师李启东的

时间:2010-02-03 22:45作者:admin


有种,整死我!!! 2009年11月10日

2009年9月17日,区教育局以"30多个老师对你有反响"为名将我强行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我不服--因为其拒绝回答我"有什么反响"

直到10月8日晚上8点,区公安机关才派临湖派出所刘教导员、吕副所长等人来接我,我拒绝回去

到沈阳市苏家屯吧里发布寻人启事--杳无音信

2009年的一年里,沈阳市公安局雷厉风行每战必胜,先后依法教养了屡教不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分子孙福全、张怀阳、孙海洋,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下了赫赫战功

在此,我预先衷心地谢谢您! 新青年(李启东)

博主 姜力钧

电话:13478820980

今天的一些官人,倚仗手中的权力,为了维护自己的一己之私和个人的面子,卑鄙地肆意打击、报复、迫害、忽悠上访者,将来终有一天,也会被人民清算!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敬请社会各界朋友密切关注李启东老师的命运!

"新青年"--李启东,是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教师曾因上访,多次遭压制;因写博文,还被刑拘;在国庆之前,他被软禁20多天 李启东在博客中留言问我,被软禁20多天是不是应给予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在软禁我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国庆节、中秋节与家人团聚的权利!给我和我的父母等家人的精神造成了重大伤害对此,我提出以下信访诉求:

李启东的手机--"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一、请苏家屯区公安机关出示将我强制押送到沈阳市信访稳定分流调处中心关押20天的法律依据

对此我爱人压力很大,生怕我再次被送进去!我说:"如果你实在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过不了这样的日子,你可以离开我,我理解你!"

二、如果公安机关软禁或拘禁我确属违反法律,我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公安机关向我本人做出书面道歉否则我将逐级上访!

工作单位:苏家屯区解放小学

今天,公安派人来我家,让我将有关对我实施【软禁】的文章撤掉我说:"如果违法了,我撤;如果没违法,我不撤"

前一段时间有博友向我反映:沈阳青年教师李启东,可能因为上访维权或者在网上发表博客等原因被有关方面限制自由,我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证实李启东老师被刑事拘留、教养、监视居住、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车祸身亡或致残住院、失踪、自杀……所以不能对外发表任何虚假消息只能向博友如实汇报:无法与李启东本人及家属取得联系,详细情况不得而知

总之,李启东的命运值得我们大家关注!!!

李启东的遭遇,在他的博客中都有披露,有兴趣的博友,可以去看看搜狐http://xinqingnian2.blog.sohu.com/;新浪http://blog.sina.com.cn/s/indexlist_1278582113_2.h tml

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也不履行法律程序,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显然是在非法拘禁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信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启东

半路上,于次日即9月19日凌晨5点许,在辽宁万家检查站,区公安分局警察邱佩俊、王芝斌、郭海涛等人将我截回,并带到临湖派出所强行将我留置在派出所5个小时,之后做笔录,最终我拒绝签字

希望全社会的好心人帮助寻找其下落--哪怕能联系上李启东老师的直系亲属也好9月18日来电话通知我,今天的课你别上了,周一到校办公司报到当晚,我心情郁闷、委屈,在沈阳北站坐上去往北京的大客,无目的的散心
敬请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沈阳市苏家屯区青年教师(曾用博客名新青年)李启东的命运!!!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电话 13941002147

我们恳请一定能见到此博文的沈阳市苏家屯公安局的有关领导或部门,通过李启东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社区民警找到李启东老师或其家属,把我们的担心转给他们;希望派出所或社区民警把知道的有关李启东的详细情况反馈给我们;或者请李启东本人、家属尽快与我们联系谢谢!

(知道李启东下落的朋友,请第一时间致电,谢谢!)

10月9日田副区长、公安局常副局长、教育局赵局长及其办公室李主任、信访局邹局长及其副局长等人将我接回至此,软禁长达20天!

有种儿,整死我!

尊敬的苏家屯区公安分局:

如果我出现意外

以下是有关李启东个人的博客内容,供参考

不信,我们就走着瞧……

为了变法,为了唤醒世人,封建时代的谭嗣同甘洒热血,宁死不走!

林彪、四人帮等人当年残酷迫害刘少奇等老一辈时,他们不会想到日后自己被人民清算!

今天,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真理,生活在社会主义下的我愿意豁出自由和性命,效仿革命先辈谭嗣同先生--我拿青春赌明天!!!

信访事项申请书

沈阳市公安局是闻名全国的公安集体,在过去两年的奥运安保和国庆安保工作中成果显著、战绩辉煌在沈阳公安召开的2009年总结表彰大会上,涌现出多个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李启东家人--联系不上

李启东的QQ--没有任何反应

但是,我们相信青年教师李启东如果仅仅是因为上访维权、发表博客,沈阳市公安局的英明领导肯定不会纵容下属把李启东也投入到沈新教养院去;同时,我也相信苏家屯区公安局即便再把握不好政策法律,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填个票子就把李启东老师办了如果那样的话,说明基层领导缺乏远见、没有敏锐的政治头脑

为了年迈的爹娘,今天在此我愿意舍下颜面,有一事拜托各位【有能力】的好心网友,【如果】今后我【出现游精佑、李淑莲那样的意外】……请各位替我安慰、照顾一下我那苦难的爹娘!!!

这只是从法律规定来看,在现实中访民人身自由被限制,根本是不可能得到赔偿,无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是"公"对"私"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这类事也是没有人会管的设想一下,如访民把截访人员关押起来了,司法机关会不敢吗?肯定会立即行动的,会以非法拘禁罪判你入狱截访者限制访民人身自由,不用承担违法犯罪后果访民限制了截访者人身自由,就要遭非法拘禁犯罪指控,就要面临牢狱之灾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这难道不是执法不公吗?,难道不是选择性执法吗?

2009年10月28日

公安机关不顾我的苦苦哀求和抗议,王芝斌、冯立军二人命令警察将我强行架到警车上,送往沈阳市信访稳定分流调处中心(位于沈阳市棋盘山上)期间,我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将我接回家,可是其多次拒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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